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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司通讯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新规则第 2.07A 条 以及人瑞人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本公司将以电子通讯方式向其股东2发布本公司日后的企业通讯(「企业通讯1」),并仅应股东要求向其寄发印刷本形式的企业通讯。该安排将于2024年3月1日生效。详情请参阅:

- 发布公司通讯之新安排及申请表格

如 阁下对上述事宜有任何疑问,请电邮本公司经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之电子邮件 6919-ecom@hk.tricorglobal.com 查询。

附注:

1. 企业通讯包括本公司发布或将予发布以供其任何证券持有人或投资大众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 董事会报告,公司年度帐目连同核数师报告以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 (b) 中期报告及(如适用)中期摘要报告; (c) 季度报告(如有); (d) 会议通告; (e) 上市文件; (f) 通函;及 (g) 代表委任表格。

2. 本公司证券持有人。

  • 上海市静安区普济路88号静安国际中心B座12、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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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MD@renruihr.com